吉安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8-26 09:39:54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水利部门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吉安市水利局编制《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即时更新。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得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水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七方面: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4、球探篮球比分,竞彩足球比分。包括本机关政务公告、公示。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

  7、球探篮球比分,竞彩足球比分。包括审批权,办事权,执法依据。

  8、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7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水利局编制的《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水利局门户网站上(http://jassl.gov.cn/)查阅。

  (二)政府信息目录编排体系

  目录编排体系:吉安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信息的生成时间。

  (三)公开形式。

  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水利局门户网站(http://jassl.gov.cn/)为主要载体;机关办公楼大厅信息公开栏;接受媒体采访。

  (四)公开时限。

  凡属于水利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有特殊规定期限外,均将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及联系方式。

  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6楼。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联系电话:0796-8222379。传真:8221532。电子信箱:swjbg@163.com。邮政编码:343000。

  水利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assl.gov.cn/

        水利局微信公众号:

  二、水利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水利局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水利局申请获取,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水利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申请包括下述要件: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为方便填写上述要件,提高工作效率,水利局编制了《水利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建议向水利局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申请信息的内容事先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水利局门户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向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书面或电话索取,还可以在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场领取。纸质申请表复制有效。

  向水利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下列渠道: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水利局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直接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电子信箱。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jian.gov.cn/xxgk-list-ysqgk.html。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可采取邮寄、传真等函件方式发至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在函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6楼。联系电话:0796-8222379。传真:8221532。电子信箱:swjbg@163.com。邮政编码:3430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6楼。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在特定情形下,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初步审查。收到申请后,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初步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受理机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受理机构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受理机构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正式受理。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登记,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作出书面答复;不能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期限均不含答复前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时间。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球探篮球比分,竞彩足球比分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收费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部署要求执行。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水利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0796-8221790

  邮政编码:343000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D座6楼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吉安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吉安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通知书.doc

  3、吉安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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